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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4 点击次数:2575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绍泽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3年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部署,努力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务求实效,实现了本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重大事项决定5项,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7项,检查4部法规实施情况,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8人次。
        一、认真谋划、积极作为,努力实现本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
        牢记重托,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始终牢记全市人民的重托,以对党、对人民、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大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常委会领导班子、全体组成人员、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履职尽责,常委会会议平均出勤率达到95%以上。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理清思路,确立履职目标定位。认真总结历届人大工作经验,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将“依法、为民、务实、有效”作为本届人大履职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规范各项履职行为;始终坚持人大工作忠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实事求是,崇尚实干,力争每年都能做成几件党委认可、人民满意、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实事,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有效性。
        突出“两个围绕”,明确履职重点。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行使职权,切实做到胸有大局、贴近大局、服务大局,努力发挥“保落实”作用;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履职动力,高度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在“两个围绕”这一总体布局下整体有序推进。
        二、突出全市“三大攻坚战”,发挥人大常委会“保落实”作用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促进政府从规划定位、转型创新、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五个方面明确了15条整改措施。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工作报告以及计划、财政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时,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回到所在代表小组,与列席会议的376位代表一起进行审议和讨论,就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科学合理组织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侨资企业服务保障、台胞投资保护促进工作报告,促进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围绕转型创新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就发挥南京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提高创新载体建设和运行水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提出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相应的政策举措,促进了调结构促转型工作深入开展。
        围绕节能降耗工作,作出《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的决定》,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最严格的控煤减排措施,真正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市政府从强化责任意识、推进控能压煤、推广节能技术、落实重点企业的节能等方面积极落实审议意见,去年全市能耗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炭消耗总量首次出现负增长。
        围绕亚青筹办工作,组建5个督查组,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12次“迎亚青”专项行动督查,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230多人次持证视察,提出60多条整改建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亚青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时提出审议意见,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力地促进了赛会筹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围绕行政区划调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法提出合并后的新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选举和人大代表任期的指导意见,并对相关区加强指导,为依法、有序、平稳、快速实施建国以来全市最大范围的行政区划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高度关注民生,推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强烈要求,组织市人大代表实地察看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加大执法力度、调整监管部门职能、健全执法体系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市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迅速启动实施食品药品“百日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完成市级层面食品药品机构职能调整工作。
        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四大保障房片区即将全面竣工之际,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听取和审议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分配、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市政府10个部门的负责同志现场回答问题。针对保障房片区就业、就学、就医、公交等功能配套和后续管理提出审议意见,促进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保障房片区配套建设和社区管理的意见,解决好群众入住后日常生活和基层管理中的难题。
        关注雨污分流工程。聚焦社会热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城市重大工程建设中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努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保证审议充分体现民意,会前在南京人大网站开展在线问卷调查,并以雨污分流工程为话题,举办首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邀请市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有9328人参与互动,共提出意见和建议971条。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把“网谈”意见充分吸纳到雨污分流工程整改中,总结并推广这种征求意见的形式,更好地汇聚民智。
        关注民生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民生五十项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审计部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就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健全养老服务制度,规范养老设施管理,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提出审议意见,推进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
        关注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民事审判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作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1201件次,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督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统筹做好立法工作。市委高度重视人大立法工作,专门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常委会在广泛征集、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了2013—2017年五年立法规划,统筹布局本届立法工作。首次建立了立法项目库,将立法项目安排的前瞻性、灵活性和计划性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五年规划、项目储备、年度计划相辅相成的梯次布局。
        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审议制定、修订了《南京市航道管理条例》、《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并对《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在立法实践中,立足本市实际,注重针对性、可操作性,力求使新立法规有效规范并解决实际问题。
        积极推进开门立法。出台《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工作规定》,建立了开门立法规程,形成人大主导、公众参与和发挥代表作用相结合的开门立法模式。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专家和市民参与、听取利益相对人意见等多种形式,实现立法全程公开。法规草案一审期间通过南京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二审前通过市属媒体全文刊登,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动态及时通过人大官方微博发布。开门立法促进了各方意见和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使立法过程成为听取民意、汇聚民智、宣传法制、促进和谐的过程,实现了立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法规实施监督。坚持立法与执法并重,在全国率先出台《南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制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形成了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三位一体”的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机制。先后对《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有力促进了法规的贯彻实施。
        五、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把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严格把握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严把视察调研环节。视察调研一律不搞事先踩点安排,避免走马观花,真正做到“沉下去、深下去”,了解并掌握实情。二是严把会中审议环节。审议中针对存在问题,开门见山提出具体明确的建议。三是严把审议意见环节。审议意见书做到肯定成绩概括准确,指出问题直截了当,意见建议具体实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四是严把督办落实环节。所有审议意见书发出两个月后,都要召开主任会议专门听取落实情况的报告。
        创新预算监督方式。拓宽预算监督范围,提高预算审查质量,实现政府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本次人代会上,公共财政、政府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第一次全部提交大会审查批准,政府组成部门预算第一次全部提交审议,实现了预算审查内容的全覆盖。加强预算执行监督,跟踪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严格预算约束。严把预算调整和决算关,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升预决算审查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和审计部门的作用,成立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对8个重点部门的预算进行了专业性审查。为进一步发挥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的主体作用,本次人代会组织部分代表对政府财政预算报告进行专题审议,同时设立预算审议咨询室,为代表预算审查提供服务。
        拓宽公民参与监督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全面改版南京人大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通过网络第一时间发布常委会通过的法规和决议以及履职动态;开辟“直通常委会”专栏,实况录播常委会会议。新增“金陵民声”、“市民广场”、“意见征集”等互动栏目,就常委会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在线调查、热点网谈和意见征集,得到网民的积极响应,使常委会监督工作更加契合民意、有的放矢。2014年常委会议题草案中关于开展《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审议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两项议题,就是采纳了在线调查中网民提出的建议。
        六、发挥主体作用,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创新工作机制,增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研究制定《关于增强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的若干意见》,就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内容等,提出了10项创新举措。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市人大代表建立了430个联系点,广泛联系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持证视察、明查暗访等活动;组织8个代表小组开展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工作;认真开展代表专题调研,形成了31篇调研报告;一些代表还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若干意见的实施,有效激发了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代表履职意识、能力、水平和实效得到全面提升。
        强化服务保障,夯实代表依法履职基础。针对换届后新代表多的特点,先后两次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履职学习培训。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固定联系81位基层市人大代表,并走进“人大代表之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组建了由93位代表参加的7个专业代表组,全面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74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300多位代表开展人代会前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畅通了代表知政履职渠道;市区人大上下联动,有关各方协同配合,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体系。
        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对有关小城镇建设、食品安全等27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议案建议,由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进行重点督办。对代表和群众较为关注以及办理数量多的承办单位,加强重点督查。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10件建议办理,经常委会督促和推动,有8件得到落实。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367件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结,其中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34件,占总数的63.76%;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42%。
        一年来,全体市人大代表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履行代表职务,展示了新风采,树立了新形象,以实际行动为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促进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大力支持、“一府两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立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已颁布的法规执行还不够到位;监督刚性不足,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距离;代表建议办成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2014年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对于顺利推进重大而艰巨的改革任务,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我市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全市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办好青奥盛会、改善民生提供有力保障,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深刻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对在新起点上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也对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建设法治中国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深入学习,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结合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促进民主、法治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协助市委筹备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全面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
        自觉融入全市深化改革总体布局。贯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对今年工作的全面部署,围绕坚持稳中求进和创新驱动、坚决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举办一届精彩圆满的青奥会,进一步突出履职重点,积极主动作为,务实有效履职,发挥好“保落实”作用。
积极推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围绕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积极创新人大工作思路、机制和举措。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刚性、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等方面,勇于探索实践,抓住机遇,推动我市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以“管用有效”为导向,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规实施
        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全年计划安排立法项目8件。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深化改革、改善民生、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审议制定和修订轨道交通管理、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城墙保护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就制定江北新区工作条例等开展调研。
        二是追求立法实效。着力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更要实现“有法能依”。创新立法模式,坚持形式服从内容。对实施性立法强调针对性,贯彻“小而精”原则,对上位法进行补充、完善和细化;对创制性立法强调地方特色,注重完整性,力求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探索法规案表决前立法评估,委托第三方就法规案主要内容进行全面评估,使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实际。对个别专业程度高、利益协调复杂的法规,探索安排二审三通过或者三审制。
        三是坚持开门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鼓励和引导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所有法规草案进入一审后都在南京人大网站、南京日报全文刊登,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问卷调查、听证、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立法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要做到良法善治,认真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继续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实现立法与执法的有机统一。今年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实施。
        三、以增强刚性为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实效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增强人大监督刚性、提升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
一是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修订《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界定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严格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流程,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适时讨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等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决定。
        二是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认真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的法规制度建设,在实现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基础上,促进政府加快全口径决算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实现全部公开。建立和完善人大与政府之间有效的财政和审计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提高审查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使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由事后监督向过程性监督转变。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政府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三是加强对专项工作和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节能项目实施、青奥会筹备、就业再就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法律援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实施新修订的民诉法、刑诉法情况的监督,促进司法机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选择部分政府部门,结合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履行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人员的监督职责。
        四是加大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力度。完善“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时,“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询问。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制度,对涉及全局和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议题的审议意见,由“一府两院”分管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落实不到位的,将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并跟踪监督。对部分重点议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目标,强化服务保障,增强代表履职效能
        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常委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一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围绕市委关于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的决定,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审查批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内容,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和交流,帮助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增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全面落实《关于增强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的若干意见》,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面推开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工作,每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对应一个政府部门,持续开展为期两年的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大力推进市人大代表联系点建设,扩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范围,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激励机制,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三是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改进督办方式,着力提高办成率。组织代表参与办理全过程,促进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研究办理工作,有效解决问题。启动和维护好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为代表提交建议、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反馈意见等提供便捷服务。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能力素质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以对党、对人民、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大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奋敬业、积极探索、开拓进取。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为民务实有效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基层人大的联系,使人大常委会工作更加“接地气”,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适应人大工作新要求、充满活力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三是加大力度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逐步实现人大常委会会议实况直播,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南京人大网站功能,办好官方微博和微信,充分运用“金陵民声—热点网谈”等栏目听取民意、汇聚民智,努力将人大网站建设成为承载信息公开、宣传引导、代表互动、开门立法、民意交流等综合功能的人大工作网络平台,成为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丰富民主内容形式、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的重要载体。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挑战,民主政治建设的新使命,人民群众的新期望,对我们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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