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存量载体资源
鼓励各类主体利用自有存量土地以及通过转换老旧厂房、仓库、校区等功能,兴办或改造文化园区载体,各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支持。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原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允许适当改建少量功能载体。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为文化设施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按规定补交出让金。
扶持原创作品转化
对于本市文化企业创作、制作、出品的,或者充分体现南京历史文化特色的电影、电视剧、实景演出、非遗创新等优秀原创文化产品,在研发生产阶段给予引导扶持、融资担保、基金跟投等支持。对于取得良好市场效益的给予绩效奖励。
培育龙头企业
实施全市“文化企业30强培育计划”,每年遴选10家左右总部设在南京、从事新兴融合业态,在国内细分行业排名前三的优质企业,建立定期服务机制,对重点产业项目给予扶持。
鼓励创意企业走出去请进来
文化企业引进国外优秀创意设计服务,显著提升产品销售额和利润附加值的,根据设计服务合同,给予设计费实际执行额补贴。对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创意设计展会等活动,给予展位费补助。
成立产业母基金
引导社会资本围绕数字影视、网络传媒、智慧旅游、艺术投资等文化创意新兴业态,设立若干子基金,投资优质项目和成长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发放“金梧桐”文化企业服务券
对于成长性文化企业购买公共技术服务、研发创意设计产品、申报设计知识产权、参加知名贸易展会、获取融资成本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服务券形式给予补贴。
营造城市创意氛围
建设南京创意设计中心,每年举办南京文化创意产业交易会、南京创意设计周等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利用各类媒体和展会,推广我市创意设计人才和企业品牌。全市公益广告载体拿出一定比例展播本市设计师的优秀公益设计作品。
实施“金梧桐融合人才双百培养计划”
每年培训100名高层次产业融合企业家和100名优秀创意设计师。面向市场化培训机构采购紧缺融合人才培训项目,根据服务满意度测评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