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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公积金问答

发布时间:2016-08-18 点击次数:8902

公积金问答

     问: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各12%;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和个人各10%—12%;其他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个人各8%—12%。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执行。

     问: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是自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是依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乘以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之和确定的,而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收入往往到每年的三四月份才能由市统计部门向社会公布。

     问: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样计算?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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