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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商务部:各地正制定跨境电商配套政策

发布时间:2014-01-09 点击次数:3736

   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24日讯,大智慧通讯社从商务部获悉,各地正积极研究制订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预计未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将出现更快速增长。

   商务部预计,随着各地实施方案陆续出台,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和出口退税政策将更好地带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未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将出现更快速增长。目前,各地正积极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例如杭州市在下城区建立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于2013年7月8日正式启用,在园区内实现报关、报检等全流程通关服务。

  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外贸企业已超过20万家。2012年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超过200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超过30%。2013年有望继续保持这一态势,发展潜力巨大。

  跨境电子商务亦呈现进口规模小、出口规模大的特点。进口商品主要包括奶粉等食品和化妆品等奢侈品,规模较小;出口商品主要包括服装、饰品、小家电、数码产品等日用消费品,规模较大,每年增速很快。

  今年10月1日起,商务部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针对制约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通过海关、质检、税收、外汇、支付和信用等六项措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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